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今年9月是全国第42个“质量月”,9月3日下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发布全省“质量月”活动安排。据悉,质量月期间,我省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省还联合长三角地区的江苏、浙江、上海二省一市以及江西省质量发展部门举办“质量月”共同行动启动仪式。
今年我省“质量月”期间,将在全省51家企事业单位、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单位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面向社会普及质量知识,传播质量文化。同时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和召回管理力度。开展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并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及时将质量抽检、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今年我省还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活动,加快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整合工作,畅通维权渠道,公示消费投诉信息,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观念。此外,还将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今后,如果电商平台或大型商超内的经营者出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却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时,将由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力推广“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等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