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3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安徽东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被罚款1万元。
据悉,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徽东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9年8月26日,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三条之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安徽东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徐琪琪